******有限公司自建办公楼项目勘察设计(HBSJ-202412FJ-******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412FJ-******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代码为2412-4201******************有限公司自建办公楼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昌区沙湖大道以东,P(2024)096号、电车二公司片C地块。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一栋高品质写字楼,内设客服中心、业务部门办公区、会议室、档案室、图书室、员工活动中心、企业展厅、配套设施等功能。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为5319.63㎡。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06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00.00㎡,地下建筑面积3160.0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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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消防、人防、节能与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幕墙、精装修、绿化、基坑支护等全部专业)、BIM设计等,包含与上述两阶段设计相配套的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等。现场指导与监督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以及满足招标人对本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切相关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的设计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31。其中:1、勘察、设计周期: 60日历天(10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方案批准后2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文件,3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同步完成项目勘察设计);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工程竣工并配合完成项目联合验收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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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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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②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以下两类项目:
①至少承担过一项勘察类似业绩(总投资7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勘察项目);
②至少承担过一项设计类似业绩(总投资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若为联合体投标,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对应业绩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等其他证明资料,若以上佐证材料内容无法体现项目规模,须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3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及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②拟派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及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若为联合体投标,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对应的人员证明资料。)
3.1.4财务要求:
******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开具的有效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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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01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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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0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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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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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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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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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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