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集团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2025HAFWZ00109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3月17日
******集团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与水东路交口
投标费率:84%
质量:合格
工期:109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60号
联系人: 孙工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姚康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
******有限公司纪检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8日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