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5-11821),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办公室装修总承包服务,装修面积约948.33平方米,项目地址北京市。项目预算(不含税)191.4272万元,其中暂列金额9.1156万。
本项目以预算金额为合同上限签订合同,最终按实际结算。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施工统一折扣率(非下浮率)为100%,响应报价折扣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②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需提供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的资质证明文件,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2020〕94号》方案,过渡期内相对应的新旧资质均有效(例原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与新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同等认可)。
2.1.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
①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如注册证书超过有效期,需在注册证书扫描件后另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扫描件;
②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管部门颁发的B证)。
③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作为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3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前1日同类型业绩案例(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在18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至少1个。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标的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如为框架合同,除提供合同关键页外,须另外提供对应服务期间的甲方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
3)业绩数量按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数量计算(同一框架下的不同订单仅认作1个合同)。
4)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合同原件备查,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确定为类似业绩的不予认可。
5)如合同关键页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还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6)需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明、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关键页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该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询比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
2.1.5设计业绩要求
供应商2022年3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前1日至少具备1个同类型设计业绩案例(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施工设计业绩)
注: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标的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如为框架合同,除提供合同关键页外,须另外提供对应服务期间的甲方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
(3)业绩数量按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数量计算(同一框架下的不同订单仅认作1个合同)。
(4)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合同原件备查,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确定为类似业绩的不予认可;
(5)若合同无法体现设计金额的,可提供审计定案表、结算表等依据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6施工业绩要求
供应商2022年3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前1日至少具备1个同类型业绩案例(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在18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
注: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标的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如为框架合同,除提供合同关键页外,须另外提供对应服务期间的甲方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
(3)业绩数量按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数量计算(同一框架下的不同订单仅认作1个合同)。
(4)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合同原件备查,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确定为类似业绩的不予认可。
2.1.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9日9时00分至2025年3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供应商,请于公告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参与本次应答,报名时提供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信箱,并注明报名项目的名称。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09时30分,请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包含盖章扫描件、可编辑版)加密处理后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逾期递交的文件不予接受。
5.2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5.2.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综合服务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楼1号院
邮 编:100073
联 系 人:邹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佟彤、金子捷、黄俐纯、李波、卢华升、石羽、王少蕊、李会猛
电 话:******(金子捷)
电子邮件:******
传 真:/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20
9.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接收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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