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HGC******S)
************有限公司报名获取采购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8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FHGC******S
2、项目名称:教学楼综合楼走廊成品栏杆采购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伍万陆仟元整(¥456000.00)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采购单位确定安装位置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旧栏杆拆除并运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处所,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6、采购需求:
******小学栏杆更换(含旧栏杆拆除清理及新栏杆安装),具体样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安装位置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2)安装数量:成品栏杆1200m,最终按实结算。
******小学,具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
(4)免费质保期:整体项目免费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低于三年,招标技术要求中设备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应不低于特殊要求。
(5)售后响应时限:投标人需承诺,一旦故障发生,卖方将接到买方通知后2个小时内答复,通过电话或传真迅速处理,另一方面卖方将在4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处理。到达现场后,通常2小时内要作出结论分析,得出结论后,即马上处理。同时记录买方意见,只要买方要求合理,即无条件满足。
(6)验收标准: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提供货物及配件均为按国家规格条例生产的合格正规产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要求。应能保证所提供货物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供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供应商负责包退、包换,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人中标后,委托第三方对中标货物进行测试、检验、以及对项目实施后验收的权利,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性能指标,经第三方验证确实,业主有权要求中标供货方无条件退货,并依据合同进行相关处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投标单位的特定条件: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及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05日,每日9:30--11:00,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时作自动放弃。
2、报名及发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209
3、投标人(含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及自然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出示的材料经审查无误后领取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将符合以上的文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后方为有效,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或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的接收信息:
1.1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06月18日13:00(北京时间)
1.2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13:30(北京时间)
1.3递交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03
1.4接收人:代理公司工作人员
2、开标有关信息:
2.1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8日13:30(北京时间)
2.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勘察现场:投标单位需自行勘察现场,了解本次采购项目,投标单位若主观选择进行投标的,将可能承担一旦中标但服务不符合项目现场使用需求而被退货、无法提供相应服务的风险,同时须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请各投标单位慎重选择投标。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209 邮编:215200
联系人:郁磊 联系电话:0512-******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不接受邮件到付)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
3、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4、勘察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至项目现场踏勘,踏勘现场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未勘察现场的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条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小学
联系人:姚晶晶
联系方式: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209
联系人:郁磊
联系电话:0512-******
******人民政府上发布,敬请留意。
******管理中心
2025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