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新33亩、62亩筹备项目土石方工程补遗文件
编号:001
致各投标人:
现对天新33亩、62亩筹备项目土石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B-XN-JZ-2025-0143)的内容做如补遗:
1、合同总工期暂定为2025年10月16日开始至2026年1月4日,具体进场时间及完工时间根据现场情况及招标人指令执行。为督促投标人尽快完成土方挖运,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如中标后)每日提供运输车辆车牌号、往返趟数书面记录,并每日报送甲方、监理确认,如工期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责令本次中标土方单位退场,由甲方指定土方单位接场(优先考虑本次投标排名第二的单位),本次中标土方单位无条件服从甲方指令,不得阻挠新土方单位进场。
2、在招标人指令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中标人需在15日内完成达成首开区、示范区土石工程,要求首开区及展示区的平均每天出土车数不少于800车,且平均每天外运土方(实方)量不少于12000立方米。后续批次平均每天出土车数不少于500车,且平均每天外运土方(实方)量不少于7000立方米。考核周期内未完成的,招标人将给予中标人500元/车或10元/立方米的经济处罚。各项工作所涉及的机械、材料等须根据前述要求予以配置,并无条件按招标方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3、针对于《天新33亩、62亩筹备项目土石方工程》,在项目合同签订时,将以62亩地块为一标段(包含配建39亩南公园以及紫林路)、33亩地块(包含配建14亩北公园)为二标段分标段签订合同
4、延期说明,原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下午 14:00;现调整为2025年10月16日上午09:00;
本补遗文件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予以完善与补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执行的依据,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招 标 人:******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