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团2025年远传水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远传水表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技术参数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一 | 1 | 无线远传水表NB-IoT DN20mm(无磁脉冲、含7年通信资费)裸表(含垫圈二个) | 详见第四章招标要求 | 详见第四章招标要求 |
2 | 无线远传水表NB-IoT DN25mm(无磁脉冲、含7年通信资费)裸表(含垫圈二个) | |||
3 | 配件(含一个表接管、一个铜螺帽) | |||
二 | 1 | 无线远传水表NB-IoT DN20mm(摄像、含7年通信资费)裸表(含垫圈二个) | ||
2 | 有线远传水表 DN20mm(摄像、含7年通信资费)裸表(含垫圈二个) | |||
3 | 配件(含一个表接管、一个铜螺帽) | |||
总价最高限价 | ******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2特定资格要求:
3.2.1 标段一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水表类);标段二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中的基表部分提供由基表生产厂家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标段一、二投标文件须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
3.2.2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出具2024年1月1日以来由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出具的合格的测试报告和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测试项目和检验项目详见招标公告3.2.3中的测试项目)。报告中有关测试或检验项目结果应为“合格(符合)”,否则报告无效。(投标文件须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测试报告和检验报告复印件)
3.2.3 测试项目
A:以下标段一项目送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进行测试
送检规格:DN20mm无线远传水表NB-IoT(无磁脉冲)
1、示值误差 符合GB/T778.1-2018 7.2.3和GB/T778.2-2018 7.4要求。
2、流体扰动试验 符合GB/T778.1-2018 6.3.4和GB/T778.2-2018 7.10要求。
3、静压试验 符合GB/T 778.1-2018 4.2.10和GB/T778.2-2018 7.3要求。
4、水表电子部分防水等级要求:IP68使用潜水箱,水面在水表外壳底部2米,持续实验时间至少4小时,检查外壳进水情况,要求电子部分能正常工作。
5、防动态强磁场干扰测试
6、机电转换误差 符合JJG162-2019 6.2.3要求。
7、静磁场对数据采集的影响将外径70mm,内径32mm,剩磁3850GS到4000GS标准磁环。放置在电子模块的不同位置并同步电子读数和机械读数,在测试流量的过程中,显示的电子读数与机械读数误差不大于1个脉冲当量,如10L发讯,则差不得大于10L。
B:以下标段一项目送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进行测试
送检规格:DN20mm无线远传水表NB-IoT(无磁脉冲)
1、卫生安全性:满足GB/T17219-1998要求。
2、塑壳材料:进行理化分析,玻纤含量:33%±3%;材质:PA66。
3、耐高、低温:满足GB/T25920-2010《饮用冷水水表塑料表壳及承压件技术规范》的规定。
C:以下标段二项目送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进行测试
1、示值误差 符合GB/T778.1-2018 7.2.3和GB/T778.2-2018 7.4要求。
2、流体扰动试验 符合GB/T778.1-2018 6.3.4和GB/T778.2-2018 7.10要求。
3、静压试验 符合GB/T 778.1-2018 4.2.10和GB/T778.2-2018 7.3要求。
4、污表图像识别准确率需大于等于80%,测试需在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屏蔽室内进行,由招标人提供10只DN20mm普通机械水表,在水表度盘字轮及指针、玻璃等分别处于污、损、半字轮状态下进行图像采集识别,测试前,允许投标人协助工作人员做好测试的相关辅助工作。识别结果通过数据采集识别辅助设备APP现场读取(设备由投标人提供),要求准确率大于等于80%。
D:以下标段二项目送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进行测试
1、卫生安全性:满足GB/T17219-1998要求。
2、塑壳材料:进行理化分析,玻纤含量:33%±3%;材质:PA66。
3、耐高、低温:满足GB/T25920-2010《饮用冷水水表塑料表壳及承压件技术规范》的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集团下属的各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标段一、标段二的投标,否则两个标段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9:00 至2025年3月21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标段一:500000元整;标段二:120000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ome),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4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6.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7.2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u3000u3000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
联 系 人:姚工
电u3000u3000话:0574-******
传u3000u3000真:/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u3000u3000址: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 系 人:孔佳钰、蒋森佳
电u3000u3000话:******
传u3000u3000真:/
电子邮件:/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张燕平
联系方式: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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