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提升-水环境专项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E************001001 )
(水利招标编号:TDSL.CL2025-05-1)
1、******办事处的******居环境提升-水环境专项治理工程已经太数据投审〔2025〕3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高新区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工程设计的投标。
2、******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街道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庞家浜(北浏河-上海路):拓浚整治河道长度为412米,河道宽度拓宽至20米,新建挡墙824米,新建桥梁1座等。2、北长泾(白云渡大道-江申泾):疏浚整治及新开河道525米,其中疏浚整治河道212米,新开河道313米,规划河道宽度为20米,新建挡墙1052米,新建桥梁1座等。3、南潮塘(娄邑街-状元街):拓浚整治河道434米,河道拓宽至10米,加固老挡墙67米,新建挡墙798米,新建人行桥1座等。4、千步泾(北浏河-向阳河):拓浚整治河道921米,河道拓宽至20米,新建挡墙1778米等。5、石头塘(洙泾河-新浏河段):疏浚河道3548米。6、抢水浜(白云渡大道-永介路):整治河道295米,加固老挡墙300米,改建挡墙300米等。总投资8600万元。
(3)招标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4)勘察设计周期:55日历天,签订合同后4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批准后5天内提交招标设计图、15天内提供施工设计图。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个设计阶段的深度及进度的要求。设计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设计文件应满足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后续服务:从初步设计开始到缺陷责任期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5)服务期:初步设计到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解除。
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001 |
******居环境提升-水环境专项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160 |
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同时具备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设计资质。 勘察资质要求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设计单位。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4)投标申请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提供网上截图);
(5)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提供网上截图);
(6)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同时具备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也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③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设计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可由一个或二个联合成员组成,但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三个。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盖单位公章,成员各方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均需签字,如为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牵头人必须是《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12日16时00分00秒至2025年05月20日23时59分59秒止。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登陆网址:******:8086/dlrk/019003/******6/suzhou.html。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04日14时00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10、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11******办事处
******街道民安路1号
联系人:杨晓君 电话:0512-******
1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昆山市玉山镇前进西路1468号1201室
联系人:吴利明 电话:1******73
13、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20日
14、其他
(1)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入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实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苏行审[2023]71号)》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符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情形,相应审查不通过。
15、本项目监督部门******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
项目法人:******办事处
******有限公司
******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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